本网讯 7月14日,记者获悉,学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将于暑期集中办理一批师生关心的实事,具体如下:
1.完成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定稿(办公室);
2.修订并印发《校内结构工资分配办法》(人事处 教务处);
3.制订《校内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讨论稿)》(设备处 教务处);
4.按新制订的《咸宁学院水电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实行新的水电管理模式(后勤服务集团);
5.启动西区围墙建设工程(总务处);
6.启动第二期运动场建设工程(总务处);
7.启动揽月湖景观改造工程(总务处);
8.制订《还建房分配方案》(总务处);
9.按国家政策开始办理教职工住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总务处);
10.实现中心校区图书馆八月底完工(总务处);
11.按政策向职工发放“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一个月基本工资奖励(人事处 计财处);
12.按相关协议解决2007年前学校定向培养的部分博士配偶就业问题(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