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9月11日批复,我校已获得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资格。该所鉴定对象为我校学生,鉴定层次为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鉴定工种为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广告设计师、物流师、包装设计师、化工工艺实验员、计算机检验员、电子商务师、房地产策划师、营销师、保健按摩师、秘书、大地测量员、工程测量员、企业信息管理师、商务策划师。
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是国家劳动保障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新模式,是对各种职业技能督导的主要途径之一,是一项对职业发展水平的考核活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的客观测量和评价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种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就意味着增加了就业机会。
从教务处获悉,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正在筹备建设中,预计不久在校学生就可以通过参加相关考核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从而为以后的就业、创业奠定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