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田丽)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10月18日上午,党委副书记、校长吴基良主持召开第十四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研学会,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黄光明同志作题为《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专题辅导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黄光明从“为什么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后六项纪律的基本框架和学习贯彻《条例》的几点认识与体会”四个方面对《条例》作了全面的解读。他运用大量典型案例,结合高校特点,逐条解读《条例》新增、修订、整合条款内容。
吴基良指出,辅导报告系统而深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我们准确把握《条例》条文内涵,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学习和贯彻执行好《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此次辅导为起点,努力营造学习《条例》更加浓厚的氛围。
吴基良强调,要加强学习宣传。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反复深入学;要把《条例》的学习与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的学习等紧密结合起来,与“十进十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党总支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开展研学讨论;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介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地开展学习活动;要坚持警示教育与正面典型教育相结合,讲好纪律故事。
吴基良要求,要强化贯彻执行。要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条例》精神细化为学校加强纪律建设的制度文件和具体举措,让《条例》在学校落地生根;要把学习与贯彻执行《条例》与学校中心工作、与当前工作任务、与每个单位的工作职能、与每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为推进学校深化改革与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强政治保障。
吴基良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纪委;纪委要组织专班对全校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开展督查促学活动,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