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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第三届全国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院长论坛

作者:叶芬  审稿:雷振宇  摄影 :  来源:经管学院  编辑:徐瑶   点击数:

5月31日,第三届全国“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院长论坛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举行。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作为副会长单位应邀参加此次论坛活动。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建军出席活动。

论坛开展期间,来自全国“信用法治教育联盟”的15所高校、协办单位、法院庭长、专家汇聚一堂,围绕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进行研讨。

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会长顾敏康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了开设信法专业和建设联盟的必要性。他表示,全国信用法治教育联盟是一个良好的交流沟通平台,高校之间互帮互助,推动信法教育队伍有序扩大,共同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走向深入。在主题发言环节,来自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肖伟志等10余名信用管理学院、法学院院长围绕信用治理、信法专业人才培育等进行了主题演讲。在研讨交流环节,与会各方从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科研合作、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存在问题和对应措施以及本专业未来展望进行热烈讨论。在论坛的最后环节,联盟各会员单位举办了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签约仪式,就共享教研成果、建立常规沟通机制达成诸多共识。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联盟各高校建设好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信心和决心,加深了各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为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法学院系管理水平奠定了新的基础。

据悉,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04T,学制四年,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该专业旨在培养面向国家机关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的机构或部门中的信用监管岗位,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信用管理岗位,面向征信、信用评估、不良资产处置、债务催收、信用修复等信用服务行业,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经济管理,掌握一定的信息处理、数据分析等技术工具的综合性、复合型专门人才。

截至目前,教育部已批准15所高校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信用法治教育联盟由该15所高校组成。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3年成功获批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资格,并于2023年当选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副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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